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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平台(简称“乡村振兴馆”)按《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运营管理制度(暂行)》第二部分第十条“运营商应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以及供应商监管体系,公布投诉受理的方式和处理流程,加强对供应商售后服务的协调管理以及对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惩罚。对价格虚高、质量不达标和不履行承诺的供应商,运营商将通过约谈、通报、强制商品下架等办法加强管理,督促整改。”现对在其他政采平台进行假冒商品销售的供应商张家界乡滋味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商品下架处理。
请广大供应商以此为鉴,切实遵守法律法规及平台制度规则。
特此公告。
乡村振兴馆
2022年6月15日